是「文學」還是「文案」?
創作者對於作品的獨白
文學,還是文案?
這幾天聽到一段話,讓我思考許久。
文案的相反是什麼?是文學。
他是這樣說的:
「文案,是有目的性的,用文字影響他人,由外而內的。
總是要去揣摩受眾的思維,寫到讓他們願意相信你。」
「文學,目的通常只有一個,是由內而外的抒發。
不用在意寫給誰看,因為誰看都沒關係。寫出來的當下,目的已達成。」
常常我會去思考,自己落筆的內容,是文學,還是文案?
總是有些行銷文宣,它們寫道:「興趣也能當飯吃。」但我從不認為興趣真的能當飯吃 (至少目前不是),更多的是外人的誤解。
經營自媒體,也許能做自己喜歡的領域。但要生存,可能就不能隨心所欲了。
要去想著如何與廠商打好關係,要如何去滿足受眾們的需求,再也不能只顧自己就好。
只有盡善盡美了,才得以在生活上有一絲喘息。
多次都認為自己寫的是文學,但到頭來看,它卻成了一篇不折不扣的文案;
一開始總是很照著心情去寫,但要收筆時,又覺得不帶出些什麼似乎太浪費。
久了,養成了一種習慣。
習慣著做好 SEO、設計好 CTA,期待著內容被更多人看見,最好還能轉換;
開始習慣性地幫廠商的產品說些好話,為了能夠保持長期良好的合作關係。
習慣了,好難回去。很想回到那段什麼都不懂,對文字還有著純粹之情的時光。
外人看來羨慕,覺得能夠經營自己喜歡的領域,同時還能獲得收益,再好不過了。
但我深知,當我的文字被賦予商業性質時,這就不是興趣了,而是工作。
跟每個掙錢討生活的人一樣,工作有著工作的煩惱,我們也有我們的煩惱。
曾經我很天真的以為,不去公司上班,自己做自己喜歡的,會少掉許多壓力,能快樂些。
的確,沒有上司的嘮叨,沒有同事的輿論,自在許多。
但換來的,卻是需要自我選擇、規劃、管理,做任何事都要對自己負責的更大壓力。
後來我才知道,只有自己為自己作主時,才能真正體會「別人說,你做」的幸福。
甚至沒辦法有太多低潮期,因為時間仍在走,還是得告訴自己正向些,不繼續向前只會死在原地。
創作者是偉大的,觀眾眼前亮麗的成果,背後藏著的是多少無奈。
對於別人的內容,我通常選擇以讚揚代替批評。畢竟,每位創作者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。
你呢?你有什麼樣的故事呢?願意和我分享嗎?我想聽聽看。
後記
關於此貼文的一些紀錄:
- 貼文網址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s/1619594914841063/permalink/2034027766731107
- 發佈於 2020-10-07,是【星期二分享文】的第八篇。
- 那陣子在持續進修,突然有感而發寫下這篇文,意外得到了很大的迴響,也獲得了許多共鳴。
如果你也喜歡這篇貼文,或是看完後有什麼感觸,也都歡迎在下方留言和我分享交流喔!


一位內向的男孩,喜歡思考多於說話。
多年經營部落格,想讓文字成為你我溝通的橋樑。
這邊,是我成長的溫床,也是你最溫暖的歸屬。
商業合作:[email protected]
預約服務:deanlife.blog/service
深入認識:deanlife.blog/about